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,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

(一)消费者定作的;

(二)鲜活易腐的;

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
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

除前款所列商品外,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,不适用无理由退货。




Moon乐器社区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,本站商品如果有【七天无理由退货】标识,表示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;如果商品没有【七天无理由退货】标识,表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,但是有质量问题可以申请免费换货,且运费由商家承担。